,说她这个案子在之前根本就不构成犯罪情况,顶多是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
可是现在直接判定成渎职了?王芳将目光转向被告人委托律师席位,张亮对于这判定结果表达着不满
举手示意
“审判长,我方有异议!”
“被告人委托律师有什么异议?”李清远扭头问了一句
“我方认为这个判定有问题”
“具体的问题是根据证据法第55条,对于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轻口供”
“我方认为对王方的判定,应当依照着直接证据来进行判定”
“而不是依照着,口供进行判定”
“审判者的本次判定是完全依照于倾向于口供的判定了”
“我方认为对于这次判定有一些不合理”
“在这个案子当中,并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王芳的利用职务强迫他人行为,所以申请驳回判定”
李清远坐在审判台席位上,原本正低头看着诉讼材料,准备进入下一步法庭程序
在听到张亮的开口后,微微抬头,回复道:
“被告人委托律师认为,依照口供进行判定不合理”
“具体依照的法定条例是刑事诉讼法中的第55条是吗?”
“对”
张亮点头,然后又听到李清远开口:
“可是刑事诉讼法中的第55条重证据,轻口供”
“并没有说忽略口供,对于案件的判决影响”
“对于王芳的判决,依照的有客观的事实和辅助性证据”
“案件是否需要依照直接证据,需要看的是,合议庭对于这个案件的相关情况,还有对于该案件的具体情形进行的决定”
“只要罪名有了完整的物证和完整的证据链,那么该罪名就可以依照法律进行判定”
“我不知道被告人委托律师所陈述的情况是什么,但是对于这个案件而言,只是依靠着刑事诉讼法中的第55条,不足以推翻对于该案件的判定”
“该案件的判定已经有了完整的证据链,所以驳回被告人委托律师的陈述”
“.….”
面对着审判长有理有据的回复,张亮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和反驳
因为审判长的回复具有合理的事实依据,
怎么反驳?
压根反驳不了
反倒是被告人席位上,王芳有了剧烈的反应:
“根据法律重证据,证据呢?有什么证据可以控告我?”
“审判长,你相信徐兴旺和其他人的口供,但是没有什么其他的证据,没有其他证据通过这些就想要对我进行判定”
“这一点我不接受”
“我的口供还说我没有对徐兴旺进行任何逼迫的行为呢”
“审判长,你怎么不听我的口供?”
审判长席位上,徐清远看了一眼王芳,这件事情不是王芳接不接受的问题
而是现在判定结果已经下来了,被告人或被告人委托律师,如果有什么异议完全可以陈述出来,他也完全可以接受
就算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大风雾 作品《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第374章 判就判了,再怎么说都没什么其他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