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张三小朋友抢了阿姨的包包
“关于责任阻却事由,我们前面提到了关于精神病患者犯案的情况。”
“因为他们的责任能力有限,所以有些行为,他们无法负责。”
“接下来,我们说更简单的一种情况,就是责任年龄的限制。”
“12岁以下,是完全无责任年龄。”
“12-16岁是对于部分犯罪行为负责。”
“16-75岁是完全责任年龄。”
“我们假定张三现在8岁。”
“张三小朋友很喜欢抢其他小朋友的玩具,看到漂亮的,他就会抢。”
“父母也没有阻拦,觉得小孩子嘛,这有什么,问题不大。”
“一天张三小朋友跟着妈妈上街,看见前面一个阿姨的包包很漂亮。”
“他看那个跟毛绒玩偶一样,就跑上去把阿姨的包包抢了。”
“在路上抢东西,是可以构成抢劫罪的对吧?”
“那张三小朋友犯罪了吗?”
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人报警说一个小孩子抢劫。
所以这个答案,即便不懂法的也知道。
“不犯罪。”
“张三小朋友可以啊,年少有为。”
“想起了张三罪恶滔天的一生。”
“小孩子一定要好好教,不然以后害人害己。”
“张三小小年纪就这么刑了。”
“所以因为年龄的问题,可能会导致行为人的一些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
“这个比较简单,大家都能理解吧。”
“那关于精神病患者的情况前面已经说过了,我们接下来说特殊人群。”
“关于聋哑人,盲人如果不是十分恶劣的行为,一般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为这类人群,属于生理发育不健全的人。”
“在社会生活中,接受教育、理解事物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影响,识别事物的能力会低于正常人。”
“他们要负责,但是出于人道考量,法庭会考量减轻处罚。”
“除了盲人、聋哑人以外,我们还有一种特殊人群,就是醉酒的人。”
“首先日常醉酒的人,是要负刑事责任,且不存在免除处罚的情况。”
“需要考虑的是病理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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