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怎么让违法行为合法化
下一位连麦的是位法学生。
“韩老师,您刚才说的精神病患者案例,属于责任阻却事由。”
“前面被害人承诺,属于违法阻却事由。”
“我很喜欢看您的案例合集,对于法考的帮助很大。”
“您能不能分析一下其他责任阻却事由和违法阻却事由的案例?”
韩飞说道:“好,可以的。”
“那我们先来说违法阻却事由。”
“我们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说给死刑犯执行死刑,是不是剥夺了死刑犯的生命。”
“从某种异议上来说,也是属于一种杀人行为,对吧?”
“法医解剖尸体,他是属于一种侮辱尸体的行为,对吧?”
“但是上述行为,都不构成犯罪。”
“我们提到的这两种行为,属于违法阻却事由的中的权利行使。”
“杀人、侮辱尸体,是违法行为对吧?”
“但是因为执行死刑的人,还有法医只是在行使他们的权利,所以不构成犯罪。”
“再说相对简单一些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这个我们之前都分析过是吧。”
“因为正当防卫致人死亡,还有为了把病人送医酒驾。”
“致人死亡,酒驾都是违法行为,但是因为事出有因,他不构成犯罪。”
“所以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也属于违法阻却事由。”
“说道这里,大家对违法阻却事由的概念,应该有一定了解了吧?”
韩飞举的是最好判断,最好理解的例子。
即便不是法律系专业的学生,也能很好的理解。
“懂了。”
“理解。”
“就是一些违法的行为,因为特别原因,不构成犯罪。”
“刚开始不理解,代入正当防卫就理解了。”
“懂了。”
看大家都能理解,韩飞继续说道:“那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我们之前都说过,就不再细说了。”
“那关于权力行使,也比较简单。”
“除了前面提到的例子,还有比较典型的,比如行政拘留。”
“把人关起来肯定是非法拘禁对吧?但是派出所行使的是公权力,所以不构成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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