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学的
他笃信科学,没什么信仰,不过不妨碍他用这项技能“帮助”人
如今他的身份,就是莱特先生恭恭敬敬请来的牧师,每次他声音和缓的讲完,莱特先生都会感觉浑身舒服许多
所以完完全全的没有想到,这个他每日见到的男人就是他朝思暮想想要抓到的许青晏
殷小音不想进去,但是她也不能离开许青晏身边太久
她就在四周胡乱的逛着
“咱们还有三日就到华国沪城港湾了,这次你们准备带些什么东西回去?”
“当然是那些瓷器,带回去可是让我大赚了一笔,其余东西,我可瞧不上眼,没什么能让我多看一眼的”
“可不是,我来过华国三次,每次那些人都穿着比风还大的衣服,灰扑扑的难看死了,他们吃的东西啊,比我们的黑面包还难吃!”
“……”
殷小音就坐在甲板上,晃悠着双腿,一脸悠闲的听着这些人的坏话,她脸色也不见什么恼色,反而悠悠哉哉的
因为殷小音知道……
这些人总要学会一句华国话:“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海风吹过来的感觉,让人舒服极了,殷小音有些昏昏欲睡起来
再次醒来,已经是红叶村的知青点了,她坐起身子,眨巴眨巴眼睛,懒洋洋的打了一个哈欠,已经习惯这样的生活
她突然感觉脖颈处好像有什么东西,伸手一摸,竟然是一个小金条做成的项链
她愣了一下,有些想不起来这东西是哪里来的
不对,昨日她和许青晏说自己生日,他就若有所思,然后好像问了她一句话:“既然你可以把钢笔当做载体,我可不可以?”
想到这,殷小音哪里还不明白,这金条就是许青晏借助钢笔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她忍俊不禁的笑了一声,这礼物,就还挺别致
对于许青晏来说,金子绝对是他认为最实用的礼物,无论在什么情况,在哪个国家,都会让你多一条生路
只可惜,他现在可能不太了解华国的情况……
殷小音把她的一个箱子打开,然后小心的取下脖子上的金条项链,放入箱子
不过若是有人目光微微一撇,这个普通的箱子里真的撑得上珠光宝气,里面各种贵重的首饰已经快要装满箱子
但是如今都放在箱子里,没人佩戴
殷小音从屋子里出来,在院子里洗漱,其他知青们正忙碌的吃饭,他们一会儿要下地
看着殷小音这样悠闲的模样,没有人说什么酸话,因为他们知道,殷小音在做更重要的事情
梁敏迎和殷海强住在村长家,村长家是村子里最多房间的院子,特地腾了一间屋子给两人住
两人一大早醒来,就往知青点来了
他们是请了假专门来给女儿过生日的,如今女儿的生日过完了,他们也准备打道回府,准备来和殷小音告别
一进院子,就瞧见殷小音坐在院子里的板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玄骨 作品《穿书年代,女配携科技以身许国》第104章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