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律师更稀缺,你就算想找律师都找不到
当然,随着开放的持续进行以及经济的逐步放开,国内的律师行业也会慢慢兴盛起来,但律师真正开始被国内人所认可,还得是九十年代后的事儿了
总之,签了合同,拿了支票,这桩股份转让的买卖就算成了
从此之后,食为天这家餐馆,就不是曹志强的了,但是食为天的大部分厨师跟服务员,实际上还是听曹志强的
也就是说,娄晓娥买下来的食为天股份,只相当于买下了食为天这个招牌,以及这家店附属的锅碗瓢盆桌椅板凳等生产资料,甚至食为天雇佣的人,并不算是食为天的资产,甚至连食为天目前使用的房子,都不算在股份之内
换言之,先不说食为天的运营人员,九成都是红光机械厂的人,就说食为天目前正在使用的房子,也还是曹志强本人的
这倒不是曹志强故意这样,而是当初说股份的时候,大家都没提房子问题
娄晓娥一直以为食为天使用的房子是租的,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因为当初曹志强买下食为天这套房后,为了方便算账,是特意把房租算进去的
因此,从账目上看,食为天这家餐馆的支出项,就有一个房租项目,且已经付了一年的房租
虽然这个房租呢,是曹志强左手倒右手,而且如果细查的话,也会发现并没有具体的租赁合同,当初只是为了算账,才特意加进去的这么一个支出项
但问题就在于,娄晓娥下决心太快了,根本没去仔细调查,本能的认为这个事儿没啥问题
而曹志强呢,也不是故意隐瞒不报,他也是真忘了这一茬
毕竟曹志强平时的事情那么多,那么忙,哪有功夫想这些细节啊
还是后来娄晓娥真正接手了食为天,她派去的会计一查账,发现了这个问题,汇报给娄晓娥,娄晓娥才感觉自己被骗了
好在娄晓娥也是通情达理的人,很快就通知了曹志强,曹志强听到这个问题后,也没废话,先是给娄晓娥道歉,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跟疏忽,然后就干脆的以八万块RMB的超低价,转手把房子卖给了娄晓娥,才算是了了这个事儿
实际上,曹志强那套房子要八万块,是真不贵
虽然曹志强买下那套房的时候花的钱不多,但毕竟曹志强后期还进行了一番装修改造,还加了空调之类的设施
更何况那套房子的地段是真不错,曹志强没狮子大开口,只要八万块,真的没多要
也正因为这样,娄晓娥才觉得曹志强这人靠谱,以后的合作才越来越多,越来越密
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不管怎么样,有了娄晓娥这二十万美金的支票,加上曹志强在国内兑换的三万美金,二十三万美金的话,已经可以在日本轻松的过一段日子了,甚至开个公司都不是问题
现在的美元兑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唐居易 作品《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第555章 小泉今日子?你怎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