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边可以自由的多生孩子,包二奶也没人笑话跟鄙视,反而会让人羡慕
如果能混个港人身份,或者在香江那边有个靠谱的合作伙伴,然后国内香江两边跑,就能两家便宜都占尽
到时候,自己单独在香江混,老婆孩子在国内混,这不就是两边都不放嘛
别说什么社保啊,还有什么后期国家崛起怎么办
那些问题,都是没钱的人才会考虑的
对于真正的有钱人来讲,国籍从来不是问题
更何况香江人也是华夏人嘛
而且去香江发展,拿到永居权,又不是非得放弃国籍
你看看八九十年代,或者后来的二十一世纪,长期在国内生活的香江人,啥时候有阻碍了?
还不是该干嘛干嘛,社保都有的交
香江人在内地当******委员都行!
当然了,以上那是从长远考虑
就近考虑的话,是曹志强看中了香江此时的娱乐产业
曹志强目前签到的东西,其实最有价值的,或者说赚钱速度最快,性价比最高的,都是跟文娱沾边的内容,比如小说跟歌曲
这也是为何曹志强处心积虑的,想要在国内掌握一家出版社的缘故
他就是想先抓住文娱产品的发行权,然后再去搞内容,而不是反过来
要不然,如果曹志强贸然的先在国内搞内容,也就是写歌当歌手啥的,或者写文章当作家,实际上赚的钱并不多,属于贱卖资源
不说别的,就说国内此时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著作权法》,这就让曹志强很难办
这就意味着,一旦曹志强直接在国内做内容,比如直接写书写歌,很容易被发行部门吃大头,自己最多赚个小头
甚至搞不好,他把好作品写出来之后,人家一发行,你连版权都不是自己的了,都是人家出版社的
不要怀疑此时那些出版社的吃相,那可是比后世某疼还难看
更别说,此时国内还没有一部专业的著作权法,他写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很容易被盗版流传出去,被人随意拿走
国内盗版也就罢了,起码还能写他的名字
就怕港台歌手甚至海外歌手直接盗他的歌,捧红别的明星,却反过来一点好处不给他,甚至反过来在国外注册版权,直接抢了他的著作权,那可就亏大了
尤其是此时的大多数港台写歌人,抄袭起他人作品,那是疯狂至极,而且毫不脸红
你比如说此时的很多著名港台流行歌,其实大部分都是抄袭日本歌
要不然,也不会有那句话,说中岛美雪养活了大半个香江乐坛了
目前来讲,这种音乐作品的抄袭盗版是无解的,因为在不同的国家跟地区,你只需要把对方的音乐稍微改一改,或者歌词改一改,你就没法维权了
所以说,在这个时代,大家更多的是认人不认歌,出名的往往都是歌手,歌曲创作人往往不被重视
搞什么原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唐居易 作品《重生四合院,开局是八十年代》第175章 何雨柱的真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