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诉讼状,连同需要的资料全部提交了上去。
但我还是忍不住有点担心,因为听说即使打赢官司也无法履行。
这几天听到了一些负面信息,据说那些正儿八经有合同的投资人多了个“非法集资人”的头衔。
先生的合同到期日是2019年2月26日,他去世后,我在他的手机里看到了他同年3月12日、3月15日二天发给法人的短信。
他要求退还本金和拖欠的四个月利息,但没有任何回复的短信。
3月28号是先生确诊肝癌的日子,写诉讼状时,我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巧合,这些正好发生在同一个月。
我忽然明白了,为什么从春节前开始先生总是无端发火,因为那时对方停止了发放利息。
也许先生已经意识到了不妙,但对**项目的绝对信任,又使他难以接受。
三万元,对平时特别节俭的先生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怕他上当,我曾经反对并提醒过他,没想到,真被我言中了。
他是个非常好强的人,硬是一个人闷着不告诉我。
因为不知情,在那次小岛风波后,我被他的言语伤了心,同意了离婚……
想到这些,我忍不住哭出声来:
“老公,你真傻,为什么当初不告诉我?如果我知道了真相,就会原谅你的不近人情了呀……”
我抚摸着相片上先生的脸,泪水模糊了双眼。想到平日里先生对我的呵护,我泣不成声……
如果先生活着,知道自己成了“非法集资人”,天晓得会怎样想?
我原以为先生眼光短浅,贪图利息高,可是最近在维权群里听到了很多很多……
我开始明白过来,原来安徒生童话乐园是**扶持的项目,先生是个老党员,并不是在盲目的投资呀!
可是,目前明明安徒生童话乐园运营正常,为什么不履行合同的条款呢?即使投资人去世了,也熟视无睹。
这究竟是怎么了?这还是健全的法制社会吗?
先生走了,但微信还在,我跟着大家扫二维码进了维权群。
我默默地关注着群内动态,二百多人,一片埋怨声。
群内建立了核心组,要求大家自愿每人出一百元作为“车马费”。
我觉得总不能让核心组成员出力又出钱吧!所以爽快的付了一百元。
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