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自治”运动
在民国初年,有一个历史事件是必须提及的,就是“自治”运动
“自治”运动是南北战争和直皖战争后的一个新兴主张,首倡自治的是湖南省
身处南北战争中兵家必争之地的湖南,受战火洗劫最为惨烈,因此而逐渐地产生一种“保境息民”的强烈愿望,试图置身于国内政争之外
“自治”的性质和先前各省时常提出的“独立”或“自主”完全不同
湖南首倡的自治,主旨是提倡制定省宪法,不受外力干涉,反对中央集权,反对客军侵入湖南
这个运动从诞生开始便对北洋时代产生重大影响在以后的很多年中,中央集权和联省自治一直在争论不休之中两种说法都有根据,也各有利弊,谁都很难说服谁
自治运动的创始人之一的赵恒惕,后来在回忆当时倡议自治的经过时言道:“湖南主张联省自治,谭公组庵实首倡斯议,日后余等之积极推行,实以完成谭公未竟之意旨而已缘护法战争,湘省首当其冲,受祸最烈张敬尧之荼毒三湘,尤令省民身受其痛故九年夏湘省光复,谭公即于七月十七日以湘军总司令名义发布筱电,宣告湖南省自治宗旨,冀超出南北政争之外,予省民休养生息之机会当时上海北京各界名流多表同情至于省治之初步展开,则在是年冬季翦除反侧,安定全省之后
“首先成立省宪筹备会,分湘中、湘西、湘南三路,挽省议会议长彭兆璜、国会议员吴景鸿、钟才宏分任三路筹备委员复敦聘名流专家王正廷,蒋方震、彭允彝、李剑农、汤漪等十一人为省宪起草委员假岳麓书院开会草拟宪法,自民国十年三月中旬,迄四月中旬,前后凡一月,谢绝访客,悉心起草以后复召集审查委员会,详细审订修正审查会由大县推举代表二人,小县推举一人组成惜因种种关系,宪草之审查迟迟不能完成,而援鄂战事又告发生省宪之正式订定与联治运动之具体进展,乃在援鄂失败之后然而联治之说已风行全国国民苦于南北兵事有年,联治运动有时雨之望名贤纷纷撰论阐扬,川、滇、浙诸省相继仿效,而鄂人且乞湘援手,助成其省治之实现也”
或许,自治迎合了称霸一方的督军们诸侯割据,也迎合了各地民众反对外来干涉和祸害保境安民的希求,所谓上下齐心,一时间自治运动可谓声势浩大
到了一九二零年的冬天,几乎各省都先后提出了争取自治的要求,各省的团体争取自治的通电和各省代表到北京请愿实施自治的新闻,占满了当时的各类报纸
在北京,自治运动有两个大的组织,一是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甘肃、广东、四川、福建、湖北、广西、山西十二省和北京市代表组成的各省区自治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