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的许多豪商所以船队实际上就是在这一带打转转
《批点通签节略》记载,焰硝鉄金行二十倍于土价,而他锦绚器物:过数倍”,加之当时本的白银生产量増加,白银在本的购买力低于中国,如万历四十三年,1两白银在本只能到大米1公石1斗3升,而在中国可以买到1公石7斗4升天启前后,本的金银比价为1:13,而中国为1:8到1:
其实,至万历三十八年,对本的诲已经是名存实亡,这从福建巡抚陈于贞的《海防条议》中可以看出:“近好民以眼本之利倍于吕宋,擅给票引,任意开洋,高桅巨舶,络绎倭国,将来构通接济之害,始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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