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两家沆瀣一气的公司呈现出的资金流会是这样的:
A公司付给供应商B公司900元成本,B公司因为同时是A公司的客户,所以把A公司给的900元原封不动地以客户买东西的名义打回A公司账上,这样A公司财务报表收入那栏就多了900元
A公司为了保持利润率在10%,所以留下了900元的10%,也就是90元,而后把剩下的810元打给B公司
B公司用同样的操作将810元打回A公司,A公司这次留下的金额是81元利润,而后A公司会把剩余的729元再打给B公司
如此循环,虽然A公司打给B公司的钱不停地缩小,可A公司账上的收入却是不停地增加,无限次打不太符合实际案例,我们可以假设一个月相互打款1次,那么一年可以相互打款12次
资金循环12次后,A公司账上额外虚增的收入约为:
900+810+729+……+282=6458(元)
A公司账上额外虚增的利润约为:
90+81+72+……+28=646(元)
由此可知,A公司只要让B公司同时成为自己的客户和供应商,通过这种资金自循环的方式,可以用900元现金虚增出大额收入和利润
上述案例中,A公司年收入可以从1000元虚增至6458元,翻了6倍;其将年利润也从100元虚增至646元,同样翻了6倍
这种造假方式往往让小白级企业老板们听后都目瞪口呆,各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为什么?
因为容易,因为简单
可这种又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公司,正是投资银行的重点关注目标
投行项目组一进场,肯定会要求企业提供客户清单和供应商清单
项目组人员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用excel查重功能,搜索出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公司,然后想办法挖开内在的商业逻辑,顺便通过银行流水查交易对方有没有漏,资金流是否正常,一旦商业逻辑解释不通,资金流异常(比如上述案例中的逐级递减现象),基本财务造假的罪名就成立了
所以,通过自循环方式进行财务造假,就犹如在一群警察眼皮底下直接杀人,傻得太过明显
这个问题胡延德和王暮雪之前都关注过,也都详细核查了
胡延德的解释是,这家既是客户又是供应商的C公司,买的是省内流量,而卖的是全国流量,买和卖的东西不同质
“艾总,文景科技之所以向这家C公司买省内流量,就是因为文景科技在当地没有子公司,必须通过这家公司向当地运营商购买,才能获得价格较低的省内流量;而C公司自己原先也跟大型保险公司有业务合作,保险公司的客户遍布全国各地,做促销活动的时候,需要的自然是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