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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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洛在街上走着
充满市井气息的街道很是喧嚣,一身青衫的陈洛看起来就像是城中的夫子一般,干粗活的行人遇到他都会下意识的避开,一些人在察觉到他的目光之时,也会下意识的露出笑容
天目国当中,读书人的地位非常崇高
陈洛现在的身份就是一个落第的秀才,以他的手段,在天目国的名册里面留下了名字轻而易举
“陈先生,这是我爹让我送给你的肉”
一个头上顶着一小撮头发的男孩拎着一条五花肉,必恭必敬地给陈洛行了一礼,从他不断扭动的屁股来看,这个动作应该是他父母教给他的
识文断字才能做上等人
天目国将近九成的人都是不识字的,识字的机会不是普通人家可以接触到的,因为书籍是垄断的对于普通人家的孩子来说,识字的机会非常难得,只有认识了字,才有机会翻身做上等人
这是李屠夫家的娃
看着这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陈洛下意识的想起了当年在越国家乡的时候,那个嚷嚷着要跟自己学修仙的虎娃
这么多年过去了,虎娃估计也老了吧他离开越国大墓的时候,给马瘸子他们留了一些气血丹药,以大墓当中的特殊环境,这些人活到寿终正寝应该没什么问题
“代我谢过你爹”
陈洛笑着将肉收下,他现在的身份是一个穷书生,自然不会拒绝这种礼物
“那我能喊您先生吗?”
见陈洛将肉收下,小娃眼睛一亮,立马开口问道
“可以!”
陈洛不由得笑了,伸手摸了一下小男孩的脑袋小男孩名叫李富贵,是李屠夫的第三子,上面还有两个姐姐他是家里小辈当中唯一的男丁,父母把所有机会都留给了他
“见过先生”
李富贵很聪明,可能有很大一部分是父母教的,但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能把父母教的东西运用的这么好,就已经超过了绝大多数的同龄人
“明天准备好纸笔过来找我,知道我住在什么地方吗?”
陈洛没有去见李屠夫,对方让儿子过来也就是怕自己嘴拙,觉得自己这种干粗活的人冒失上门会失了礼数这也是绝大多数底层人的思维他们对自己很自卑,但对自己的下一代却有着超乎超乎理解的信心觉得自己家的娃是天底下最聪明最优秀的孩子
“知道,先生住在拐角胡同”
李富贵满脸高兴,他没想到先生居然这么好说话
告别了先生之后,李富贵兴高采烈地跑回家,他要把这个消息告诉父母,他们肯定会很高兴父母一高兴,晚上他就能吃到红烧肉!别人家的孩子吃肉或许会很困难,但李富贵他爹就是杀猪的,平日里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