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饭。
她非常嗜睡,公司和朝歌的事,都交给乔琪打理,一天里大部分时间在睡觉。
醒来后发现房间里没人,下楼看见厨房里忙碌的身影。
暖黄色的灯光,让他的背影更加挺拔有温度,菜刀有节奏的落在菜板上。
棠喜揉了揉眼睛,看见他转了个身,身上系着围裙。
忽然有种错觉,他们好像已经共同生活了许多年。
脚上是星黛露的棉拖鞋,屋子里空气清新,他安装了新风系统,并且开始戒烟。
还没走近,裴复洲听到脚步声回头。
“醒了?晚饭马上就做好了,你先坐着休息一会儿。”
棠喜朝他走过去,几样菜切的很漂亮,她随手拿了块切好的黄瓜塞在嘴里。
“你会做饭?”
“国外留学的时候学会的,我吃不惯汉堡和牛排。”
裴复洲说着垂眸看了她一眼。
“你别进厨房,这儿有油烟气,别犯恶心。”
棠喜乖乖点头,走到沙发上走下,眯起眼睛看着他忙碌。
偶尔的某个瞬间,她还是会想起曾经灰暗的经历,如果一个人生命中的苦乐总量是不变的,那么吃过的苦,受过的伤,换来一个他,值了。
闭上眼睛,棠喜把手轻轻搁在小腹上,会是男孩还是女孩?
凭裴复洲的能力,想提前知道孩子的性别是轻而易举的,但他没问。他们的孩子,无论男女他都喜欢,内心期待是个姑娘,他要把她宠到天上去。
“老秦教我的,孕妇要吃的淡一点,不然会孕吐。”
裴复洲将盘子放在桌上,在她对面坐下。
棠喜好奇的问:“秦时墨孩子的母亲是谁?”
裴复洲:“他很爱很爱的女人。”
棠喜撇了撇嘴,“既然很爱很爱,那为什么不在一起?”
裴复洲说:“我慢慢讲给你听。”
本书正文结束
这本书写了将近两个月。
我喜欢我的喜姐,最爱她多毛体质,仗义直爽,用男人的思维谈恋爱。很少拈酸吃醋,有仇必报,有恩必还,用心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
我喜欢我的欢儿,仗义洒脱,目标明确,对感情有自己的一番考量,‘你若爱我,就必须只爱我一个,如果你心里有别人,那不好意思,我们连普通朋友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