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去杀了小美,李四的行为属于什么?”
韩飞之前也讲到过避险过当。
人不能为了保全自己,而牺牲他人。
大家都还记得避险过当的例子。
司机为了救三十个人,撞死了一个人,属于避险过当。
“避险过当。”
“我记得,在森林里快而饿死了,可以吃野生珍稀动物,但是不能吃人。”
“对对,还有什么牺牲你一个,把器官还给五个人。”
“拿命抵命,不可以。”
“可是正当防卫不是可以杀人吗?”
“那杀得是害你的人,避险过当伤害的是无辜的人,不一样的。”
看到大家都回答“避险过当”,韩飞说道:“对,没错,李四如果杀了小美,就属于避险过当。”
“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为了保全自己,而牺牲他人。”
“当然这个他人是指无辜的人,而不是加害者。”
“在上述案件中,小美是无辜的人。”
“好,我们继续。”
“假定张三举着枪,指着李四的脑袋,说,你去非礼小美,不然我开枪打死你。”
“李四这个人,很正直,一身正气。”
“他听了以后很生气,怎么能这样呢,人家小美多无辜的一个小姑娘啊。”
“于是李四趁着张三不注意,一脚踢在张三的裆上,直接把张三给踢废了。”
“之后又捡起一块砖,狠狠敲在张三的脑袋上,把张三给敲昏过去了。”
“好,现在大家觉得李四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李四收到了张三的不法侵害,为了制止这种行为,伤害到了张三。
李四这种行为属于迎难而上,就是韩飞说的正当防卫。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怡宝堡 作品《我只是在普法,你说我法外狂徒》第八十五章正当防卫,是迎难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