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敲诈自己的东西不犯法
韩飞在分析案情的时候,经常会提到,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
有些行为,从法律角度分析,属于犯罪行为。
但是其犯罪动机,出于人情考量,却是可以被谅解的。
在敲诈案例中,自然也有类似的情况。
韩飞听完连线观众的问题,说道:“我们来说一个例子啊。”
“张三呢最近打算开一个养生会所,给客户提供推背、按脚等养生推拿服务。”
“可是张三这个本钱不够,于是就到处跟人借钱。”
“他找到李四,说,兄弟,我最近打算开个养生会所,能不能借我点儿启动资金。”
“等我这个会所开起来了,给你免费提供vip特殊服务。”
“张三还承诺,等生意稳定了,就把借的钱,连本带利还给李四。”
“李四听完以后,想着有服务,还能有利息,好像也不亏。”
“于是张三大手一挥,签了张借条,把钱借到手了。”
“张三遵守承诺,在会所开始营业后,邀请李四来享受特殊服务。”
“这个会所的服务是很到位的,所以生意越来越好。”
“日子久了,李四就觉得不对劲了,你小子生意这么好,怎么还不还钱给我呢?”
“李四去找张三,张三说,兄弟,我每天让人给你免费服务,还不够还那点钱吗?”
“李四说,一码归一码,这怎么能一样。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可张三就是不想还钱,张三拿出李四享受服务的照片,威胁他,你把欠条还给我,不然我就把照片放到网上,让你社会性死亡。”
“好,大家觉得张三索要借条的这个行为,算不算敲诈勒索?”
首先,张三用照片威胁李四。zw.ćőm
肯定是附和使用了威胁、要挟的手段。
问题就在于,这个借条算不算他人财物。
“算吧,借条可以换钱的。”
“不好说。”
“不算,我记得有价证券才算财物。”
“三哥可以啊,连借条都要敲诈。”
“李四可以反手敲诈回来,张三提供特殊服务,可以告他组织卖银。”
韩飞跟着分析道:“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借条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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