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直播视频,有录播的备份吧?”
这时候。
署长老孙对李俊耀询问道。
他也看出这是李俊耀用某种方式,在现场跟拍到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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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备份的。”
李俊耀说道。
系统奖励的两架航拍机,都有录播备份的功能。
“嗯......对了,你用来拍摄的设备,是民间设备吧?”
署长老孙又问了一句。
闻言,李俊耀点了点头、
他也明白对方为什么会这么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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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
现在民众都有个误解。
那就是——
偷拍的视频,不能当做证据。
而李俊耀现在的这个行为,一定程度上讲,也可以说是在偷拍。
但其实。
偷拍的视频,偷录的录音,也是可以作为证据的。
但同时,这些视频、录音,要满足一些要求,才能作为证据。
大概就是三点。
一,不是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二,不是使用违反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三,不是严重违背公序良俗,取得的证据。
而其中的二。
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解释为:
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不可以、禁止这种行为,偷拍、偷录还使用这种行为。
比如:非法使用碟报器材,碟报器材属于官方专业部門使用的工具,禁止民间使用,擅自制造和使用均属于违法行为,这种工具偷拍、偷录得来的证据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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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署长老孙会问李俊耀,是不是使用民间的设备进行拍摄的。
话外意思是问,李俊耀使用的工具非不非法。
而系统奖励的两架航拍机,虽然科技含量很高。
但也在民间设备的范畴内。
甚至。
点击读下一页,继续阅读 李巨爱吃土豆安 作品《朋友借车不还,我转手送他吃牢饭》第181章 偷拍的视频,不能作为证据?